沁阳法院:倾心调解终化解 案结事了效果好

发布时间:2023-02-15  来源:沁阳市人民法院  浏览次数:865

????2022年6月,村民姬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到农田干活时,与温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受伤,经公安机关认定,温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。虽经双方所在村委会民调组织等多方调解,但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,故姬某一纸诉状将温某诉至法院。

????在诉前调解阶段,王曲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调解,但双方矛盾较深,互不相让,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法庭遂迅速组织双方进行开庭审理。

????经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后,法庭工作人员抓住有利时机,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耐心、细致进行思想疏导,并详细讲解法律规定以及诉讼可能存在的风险,最终原、被告自觉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,互谅互让,化解了心结,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被告当庭将赔偿款交付原告,原告也与被告握手言和,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